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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口号、温馨提示语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06年09月30日 00:00:00 访问量:355

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教综[2006]301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口号、温馨提示语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现将泉州市委宣传部、教育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泉委宣联[2006]14号)文件,《关于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口号、温馨提示语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传达并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参与征集活动。

      附件: 泉委宣联〔2006〕14号.doc


                      南安市教育局  
             OO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泉委宣联〔200614

文件

中 共 泉 州 市 委 宣 传 部

泉 州 市 教 育 局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泉委宣联〔200614

 

关于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

宣传口号、温馨提示语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泉州开发区党工委党务部,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各大队、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直各学校:

为大力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激发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东南早报》、泉州人民广播电台904交通之声等新闻媒体联合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温馨提示语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生命、平安出行

二、活动时间

20069411420061022截稿,1023114评选、评奖

三、交通安全温馨提示语内容

交通安全温馨提示语(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口号),由一句话组成,主要包括对交通安全的感受、温馨祝福、安全警句等。提示语字数在30字以内。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应由本人自己创作、撰写,必须是200694日以后创作的。作品内容健康,富有新意。

(二)参赛人员应注意观察日常的交通情况,并认真地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的交通法律法规,从中获得创作的素材和灵感。

(三)凡参加过省、市级以上比赛获奖或公开发表的作品均不得参赛。严禁剽窃他人作品,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赛稿件中须注明姓名、年龄、性别、单位、身份证号码(或学生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五)活动组委会有权对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进行宣传使用或在宣传媒介报刊上发表,不另行支付稿费。

五、活动安排

(一)活动组织

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南早报、泉州人民广播电台904交通之声联合组成活动组委会,负责作品的征集、评选和活动的组织、宣传等工作。组委会下设征集办(挂靠东南早报泉州新闻中心)。

(二)作品征集和评选

1.作品征集方式:作者可通过下列三种途径任选一种寄送参赛作品:

1)通过邮寄的方式:参赛者将本人的作品和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学生证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用信函的形式寄送到东南早报泉州新闻中心征集办。截稿日期以邮戳为准。

2)通过上网的方式:参赛者登陆泉州(****)进行投稿。

3)通过短信的方式:参赛者将本人的作品和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学生证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用短信发送到泉州人民广播电台904交通之声或东南早报泉州新闻中心。

2.作品评选:分为征集办初评、社会投票评选、组委会评选

1)征集办初评:初定1023日至25日,征集办对活动期间征集的所有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50条入选作品并在《东南早报》、904交通之声、泉州网****)、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站****)上进行公布。

2社会投票评选:初定1026日至111日,由市民群众对50个入选作品进行投票评选,按得票多少评选出前21名的作品。

3)组委会评选:初定112日至4日,组委会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评出1个一等奖的作品、8个二等奖的作品、12个三等奖的作品;其余29个入选作品将获得入选奖。获奖作品将在11月上旬通过《东南早报》、904交通之声、泉州网交警支队网站上进行公布。

4)投票评选方式:参与投票评选的群众可将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评比结果及联系方式等用信函寄送、发短信到东南早报泉州新闻中心征集办。也可登陆泉州网(****)进行投票。

3.幸运奖评选:

1)征集办在征稿期间每周将从参与投稿的作者中随机抽出一名幸运作者并给予价值200元的奖金或奖品奖励。

2)征集办在社会投票评选期间每天将从参与投票评选的群众中随机抽出一名幸运群众并给予价值200元的奖金或奖品奖励。

(三)举行颁奖仪式。

活动组委会将结合我市开展大型的宣传活动举行颁奖仪式。届时组委会将邀请各有关部门领导、获奖选手代表、新闻媒体参加。

六、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5000元的奖金及证书;

2.二等奖8名,奖500元的奖金及证书;

3.三等奖12名,奖200元的奖金及证书;

4.入选作品奖29名,奖价值100元的奖金及证书;

5.投稿幸运奖和投票幸运奖20名,每名奖价值200元的奖金或奖品。

七、领奖时间和地点

获奖作品和幸运奖领奖地点、时间:获奖作品名单、幸运奖中奖名单以及领奖时间、地点都将在《东南早报》、904交通之声、泉州网交警支队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布。

八、其它事项

1.各地宣传、教育、公安交警部门要精心组织,发动广大学校师生、驾驶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成效。

2.东南早报和泉广904交通之声要制订宣传策划方案,对征集活动开赛、征集过程、评选的情况进行详细的宣传报道, 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

3.泉广904交通之声在每天下午2-4时的《欢喜就好》和45时的《交广双声道》及时播出听众通过短信发来的温馨提示语,每周一次向发短信投稿的幸运听众赠送参赛小礼物。

4.组委会将挑选部分获奖作品制成宣传横幅在市区各主要路口进行悬挂宣传或制作公益广告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泉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编辑:陈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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