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南教综[2006]205号文《关于切实做好期末和暑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小学:
现将南教综[2006]205号文《关于切实做好期末和暑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九都中心小学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南教综[2006]205号文
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教综[2006]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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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期末和暑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近期,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通报了海南省、北京市、四川、陕西等省连续发生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根据各级政府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目前学校的实际,为确保学校暑假期间的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期末和假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学生安全教育和学校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认真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学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防范管理措施,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在放假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校舍、学生宿舍、教学设施设备、贵重物品和化学药品的存放等安全,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一经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并进行跟踪检查,做到整改到位、责任到人。
三、各校要在学生离校前,组织师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暑假安全教育,特别要对学生进行游泳、交通、食品卫生、防火防盗、远离黄、赌、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各校要通过各种方式把游泳安全通知到每个学生、教师和家长,坚决要求中小学生不准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或玩水,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有行政、教职员工参加暑假学校护校队,进行每天日夜值班巡逻,每天都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并做好值班护校记录,做好外来人员的验证登记工作,切实履行值班护校职责,确保学校暑假安全万无一失。各单位要在6月30日前将护校人员安排表报送一份到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存查。
以上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
南安市教育局
200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