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教执[200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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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强化推进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强化推进月”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09]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南教执[2008]13号文件要求抓好落实,并按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评定级别标准八个方面的内容对材料进行分类归档。尚未完成“三年行动”方案和自评的单位,必须在二月底前全部完成并按规定报送评审级别,对未能按时完成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南安市教育局
二O 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南政办〔2009〕15号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强化推进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安市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强化推进月”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南安市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强化推进月”工作方案
2008年6月以来,我市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通过抓部署、抓机构、抓宣传、抓试点、抓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三年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会、泉州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三年行动”有序开展,根据泉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 “三年行动强化推进月”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力争用一个月时间强化“三年行动”级别评定工作,确保在2009年3月31日前,全市企事业单位现场现状级别评定率达到100%。
二、工作步骤
“强化推进月”活动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以高危行业及规模企业为重点,分初审分类、复核确认、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初审分类阶段(2月15日至3月1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应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分析“三年行动”级别评定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确保时间、人员、任务、责任的落实。要加快指导、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按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评,企事业单位报送自评情况后,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迅速进行初审分类,在3月1日前按行业分类及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拟评为A、D 级企事业单位的,市行业主管部门要同时报告市政府和市安监局。
(二)复核确认阶段(3月2日至3月16日)。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上报的企事业单位级别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认,拟确认为A、D 级企事业单位的,由市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安监部门现场复核确认后,报告市政府。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17日至3月31日)。“强化推进月”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题总结,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举一返三,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三年行动”工作顺利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时序进度
市政府将把“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分值占年终考评分数的50%以上,监察机关也将把“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抓,按照分工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通过采取市直部门挂钩乡镇(街道、开发区)、科室干部挂钩企业、乡镇(街道、开发区)党政领导包村包片、乡镇驻村干部包企业等形式,把“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解,责任到人;通过采取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干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的激励措施,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在2009年3月31日前,全市企事业单位现场现状级别评定率达到100%,“三年行动”工作的其它步骤按时序进度开展。
(二)强化效能督查
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按照分工、时序和任务要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于每周五前将“三年行动”进度、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安委办(传真:86363153,电子邮箱:fuykk****@sohu.com ,联系人:张思良)。市领导将不定期听取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三年行动”情况汇报,同时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将会同市安委办每周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每周工作完成进度市直单位后三名、乡镇(街道、开发区)后两名的,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开发区)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做书面说明;对于工作开展不到位影响全市工作进度和造成事故发生或其他较大社会影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
要深入开展“三年行动”宣传教育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活动,改进“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模式,进一步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努力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持续性。对被评为A、D级的企事业单位要进行公示,对开展“三年行动”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好的经验做法要积极宣传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没有取得实效的单位要通报批评或予以曝光,从而把“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转化为全社会特别是企事业单位的自觉行动。
(四)强化约束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激励约束机制,对评为“A、B”级企事业单位在政策、经济、土地、税收、办证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方面给予优惠,对评为“C、D”企事业单位,严格实行“发银行函告单、停水、停电、政府黄牌督办、暂扣证照”等约束措施。要继续在落实约束措施上下功夫,想方设法,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进一步促进企事业单位“真正动起来”、“落实到位”。
(五)全面启动整改工作。根据我市《三年行动方案》分“三步走”的工作安排,从2009年起到2010年6月,是分类整改阶段。这个阶段是“三年行动”的核心阶段,也是“三年行动”目标要求的落实阶段。分类整改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按照“五个应当、八项要求”进行规范整改,要着力整改那些达不到级别评定标准的项目,要狠抓不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有效地改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本质条件。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到位;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修改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