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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认真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9年03月01日 00:00:00 访问量:407

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教执[2009]6



转发关于认真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教安组[200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安市教育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安组20092

 

 


关于认真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近期,我省气温偏高,气候干燥,全省森林火险等级持续高位,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212日中午,三明沙县砂镇端溪村发生森林火灾,因风力过大,大火迅速蔓延,造成当地部分高速公路、铁路和电力一度受到较大影响。2132时,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了“禁火令”,随后又召开紧急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昌平在会上提出具体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紧急行动起来,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止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禁火令”和有关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我省学校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省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紧要期。各地各校要正确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心。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学校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和充实消防工作联络员。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期的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学校森林防火工作,增强学生防火意识,确保学校森林防火安全。

二、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学生森林防火意识

各校充分利用教职员工大会、学生大会、主题班(队)会,以及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森林防火知识、火灾自救、扑救方法以及失火案例,教育学生警惕春季野外用火的危险性各中小学校在抓好面上教育的基础上,要着力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即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同时,在森林附近的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绿色小卫士”活动,增强学生“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

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工作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从213日至313日在全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级各类学校对这一“禁火令”要认真贯彻执行。“禁火令”期间,各校要严格控制组织学生上山野营活动,严禁在山上举办野炊等各种容易引发火灾的活动。凡学校统一组织学生上山活动而酿成火灾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学校领导的责任。要教育学生不在任何场所玩火,不准携带火种、火具、火药、易燃易爆物品进山(林地)游玩,禁止学生参与野炊、烧烤、燃放烟火等野外用火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森林防火意识,杜绝因学生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四、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确保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

鉴于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自然灾害,加上林下植被茂盛,山场地形复杂,扑救难度大。各级中小学校要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对自发性参与扑救森林火灾的中小学生,要及时给予劝阻,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如果学生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学校老师和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扑救。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编辑:陈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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