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教执[200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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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认真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教安组[200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安市教育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安组〔2009〕2号
关于认真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近期,我省气温偏高,气候干燥,全省森林火险等级持续高位,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2月12日中午,三明沙县砂镇端溪村发生森林火灾,因风力过大,大火迅速蔓延,造成当地部分高速公路、铁路和电力一度受到较大影响。2月13日2时,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了“禁火令”,随后又召开紧急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昌平在会上提出具体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紧急行动起来,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止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禁火令”和有关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我省学校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省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紧要期。各地各校要正确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心。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学校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和充实消防工作联络员。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期的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学校森林防火工作,增强学生防火意识,确保学校森林防火安全。
二、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学生森林防火意识
各校要充分利用教职员工大会、学生大会、主题班(队)会,以及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森林防火知识、火灾自救、扑救方法以及失火案例,教育学生警惕春季野外用火的危险性。各中小学校在抓好面上教育的基础上,要着力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即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同时,在森林附近的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绿色小卫士”活动,增强学生“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
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工作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从2月13日至3月13日在全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级各类学校对这一“禁火令”要认真贯彻执行。“禁火令”期间,各校要严格控制组织学生上山野营活动,严禁在山上举办野炊等各种容易引发火灾的活动。凡学校统一组织学生上山活动而酿成火灾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学校领导的责任。要教育学生不在任何场所玩火,不准携带火种、火具、火药、易燃易爆物品进山(林地)游玩,禁止学生参与野炊、烧烤、燃放烟火等野外用火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森林防火意识,杜绝因学生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四、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确保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
鉴于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自然灾害,加上林下植被茂盛,山场地形复杂,扑救难度大。各级中小学校要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对自发性参与扑救森林火灾的中小学生,要及时给予劝阻,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如果学生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学校老师和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扑救。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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