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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期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09年02月23日 00:00:00 访问量:280

关于认真做好期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2009]1号)和市教育局《转发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南教执[2009]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园)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校校长(园长)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对党、对人民和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对于学校大局的重要性,切实负起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的责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认真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与措施的落实。要针对开学初学校各项工作比较繁杂,师生安全意识相对较弱的情况和今年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不断增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吸取近期外地发生火灾出现事故的教训,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举一反三,克服麻痹思想,对学校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排查,大力消除安全隐患。

各校(园)要全面开展期初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行动,既要看过去查找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整改,也要注意分析有无产生新的安全隐患。要针对校内及校园周边环境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将检查的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杜绝因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要针对目前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对消防安全监督工作狠抓落实,有效防止、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排查安全方面的管理漏洞和火灾隐患。重点排查学校师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易燃易爆物品、用电、用气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上下楼道和消防通道是否顺畅,应急照明、紧急出口指示设施是否正常等,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进行全面整改,务必做到整改责任到人、整改措施到位,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消除,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三、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各校(园)要加强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计划之中,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方案,采取直观、形象的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火等安全知识方面的教育。要进一步做好消防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展专项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灭火、逃生的技能和自防自救能力,并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来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要组织相关人员加强消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管理水平。

 

 

                                                    九都中心小学

                                                 O 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编辑:陈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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