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九学[2007]第15号
九都中心小学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方案
各小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中心小学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广大学生的交通文明和社会公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继续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合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活动,全面提高学校的交通安全工作水平,根据南教综[2007]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小学实际,特制定《九都中心小学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南安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交通安全教育为基础,以文明行路为突破口,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在广大学生中推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让交通安全意识渗透到每一个人。为我镇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的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大力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创建“平安九都”、“平安校园”做出新的贡献。
三、时间安排
从 4月1日开始,在各校组织开展“深化文明交通工程暨进一步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结合有组织的道德实践和阶段性集中整治活动,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工作。
1、2007年4月1日—4月30日,为各校学习、宣传动员阶段。举办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启动仪式,广泛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人车互不抢道,不违规穿过马路,不跨越交通护拦,不踩踏路边绿化带;不骑自行车,不互相追逐、不横冲直撞、不逆向行驶、不争道抢先。各校在深入学习、宣传、动员的基础上,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和交通文明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
2、2007年5月1日—6月30日前,为各学校开展以“遵章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阶段。要利用各种交通安全宣传形式、开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建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图片、举办交通安全讲座、征文比赛、交通安全知识问答、争当“小交通安全宣传员”等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的交通管理,对学校门口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普查,并逐校落实,全力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3、2007年7月1日—2008年4月30日,为各校集中开展对学生全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学校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整治巩固阶段。新学年开学后,各校开展以“迎农运,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文明交通、平安出行、为泉州农运会争光添彩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4、2008年5月1日—6月30日,为检查评比阶段。各校应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学区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选,迎接各级文明办、教育行政部门、交警部门集中对我中心小学交通安全教育的效果进行检查,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的评选工作。
四、工作任务
1、高度重视,细致入微。交通安全教育是生命教育,它无声无息地渗透在人们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道德的全部活动领域中。各校应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要以正确的宣传教育作导向,使学生用心去体验以获得对交通安全的真知。教师首先应该有很强的安全意识,要认真贯彻国务院转发的《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在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全校性集会上要反复强调安全的重要性,教师要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要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在开学、放假、春秋游、家长会及升旗仪式上都应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有关的交通安全式教育。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全镇小学中掀起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重视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的热潮。各校要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要在近期集中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校园特色的“六个一”(一条宣传横幅、一期主题宣传橱窗和黑板报、一次主题队会、一封告家长书、一份倡议书、一次专题国旗下讲话)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校园广播站”的宣传导向作用,开辟“交通安全”专题专栏,每周安排一定时间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拓展警校教育的新天地,利用校园网站开辟红绿灯专门栏目,为学生、教师、家长学习交规,互动交流提供沟通的平台。
3、突出主题,强化活动。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活动,把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普法教育规划。各校要广泛开展“青春焕活力、文明构和谐”、“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争做文明学生”、 “迎接农运会,争做文明泉州人”等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同时,通过早升旗、校班会等形式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的日常教育。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征文比赛,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开展生命教育,以珍爱生命探索新的教育模式。以学校、班级为单位,集中给学生上一次交通安全课。在全学期积极开展“八个一”实践活动:即搞一次交通安全晨会,开一次交通安全班会,设一处交通安全专栏,在教育网上开设一交通安全专栏,写一篇交通安全作文,赛一场交通安全演讲,签一份交通安全公约,演一场交通安全节目,不断扩大教育效应,努力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的意识,不断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4、渗透教学,积极落实。学校要将文明交通规范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列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课程,并作为加强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师生文明交通意识的培养和良好交通习惯的养成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之一。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内容纳入法制教育之中,列入相关课程计划,建立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制度,要有具体的教育计划和教材、教案,组织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培训。要重视在课堂教学中渗透交通安全教育,把交通安全知识渗透到思品课、社会课、班队课教学中,其它课程也要有机渗透交通安全教育。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朝会时间,采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把学生的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操行评定内容,保证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的活动进一步落实。
5、齐抓共管,构建网络。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以基础品德和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为重点,以交通安全教育为突破口,走进课堂、走进家庭、走进学生身边,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学校每年至少要组织一两次较大规模的主题教育活动,要结合当前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开展“我是光荣的小交警”“今天我当小交警”“我为警徽添光彩”等活动主题,引导学生设计自主活动。学校与交警部门要建立经常的工作关系,各校要聘请交警为校外辅导员,每学期至少请交警为学校作一次交通安全常识专题报告,同时指导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学生”活动,积极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组织交通志愿者、义务交通宣传员与交通干警一道走上街道、走进社区向广大居民进行交通法规的知识宣传。让学生在实践中增长见识,学到实际本领。
6、以点带面,抓好示范。各校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通过举办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文艺演出和夏令营等活动,强化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以创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着力提高青少年儿童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教育好一名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通过学生将交通法制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和全社会。2008年上半年以前,我中心小学将创建申报一批“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
九都小学校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黄志明
副组长:刘堆衿 李仕良
成 员:黄哲峰 黄诗强 陈泽源 陈建元 黄哲启
沈金展 王振民 郑友亮 柯进良 陈永欣
九都中心小学
2007—4—20
附件:南安市中小学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评比标准
南安市中小学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评比标准
一、组织机构(10分)
(一)成立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推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其他学校领导和教师分工负责(满分2分)
(二)公安交警中队与辖区中小学校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满分2分)
(三)建立由学校保安、教师和表现良好的学生组成的校园交通安全督导队,维护校园及其门口的交通秩序 (满分2分)
(四)有一名以上的挂校交通民警,并建立由学校教师担任的“交通安全宣传辅导员”队伍;(满分2分)
(五)制定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的具体实施方案。(满分2分)
二、安全教育(55分)
(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每个学期交通安全专题教育课不少于两个课时;(满分10分)
(二)学校每学期在放假前、开学后开展至少两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学生、学生家长及接送学生亲属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满分10分)
(三)学校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备有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设置壹个以上固定、醒目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牌,设立两个以上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栏内容每月更换一次,宣传教育氛围浓厚;(满分10分)
(四)辖区公安交警中队每学期到学校举办两次以上交通安
全图片展、知识讲座、播放宣传录像等活动,及时提供各交通安全宣传材料;(5分)
(五)学校每学期要组织本校的所有校车驾驶人进行两次以上面对面的安全教育,挂校交警要积极配合参与;(5分)
(六)落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学校每月通报本校学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挂校交警每月到学校通报学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情况写入操行评语;(10分)
(七)学生的交通安全受教育率达到1 0 0%,交通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10分)
三、防范保护(3 5分)
(一)对地处交通情况复杂、危险的学校门口,公安交警部门有开辟绿色通道,交通标志、标线完善,有安排民警或交通协管员在上下学时间维持交通秩序;学校交通安全督导队协助维护秩序,纠正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督导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国、省道沿线小学放学实行路队制(1 5分,考评第一条则不考评第二条)
(二)对其它路段的学校,在上学、放学交通高峰期,学校交通安全督导队在校门口维持交通秩序,纠正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督导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组织好学生安全通过道路;(1 5分考评第二条则不考评第一条)
(三)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严格遵守学生集体乘车安全规定无发生交通事故;(5分)
(四)校园门口学生交通违法率低于5%;(5分)
(五)建立健全校车和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无牌
无证或报废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无发生校车负有责任的一般交事故;(10分)
(六)不发生学生或校车负有责任的师生死亡交通事故,如有发生的取消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