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关于在学校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学校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08年03月17日 00:00:00 访问量:341

关于在学校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小学:

     根据南教综[2008]58号文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请各校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此通知,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按如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1、继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对照平安校园创建标准,巩固平安校园的创建成果,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综治合格单位的创建活动。

      2、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邀请法制副校长、关工委成员、司法机关的有关同志到学校举办一次法律知识讲座。

      3、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班(团)会、板报、宣传标语及校园广播系统,积极营造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氛围。

      4、各校要把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情况于325发布在中心网站上。

 

                                                  南安市九都中心小学

                                                 OO八年三月十七日

编辑:陈福明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南安市九都中心小学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