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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通知

2008年03月21日 00:00:00 访问量:278

关于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通知

 

各小学:

根据南教综[2008]63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小学实际,请各校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关于建立“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制度的通知》(闽教安[2008]2号),并认真抓好落实。现就结合我镇各小学实际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今年331日是全国第十三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迎人文奥运,建和谐校园”。为深入推动全省学校安全教育,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安监局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的基础上,建立“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制度,时间为每年3月份的最后一周,今年我省的“安全教育周”主题已确定,时间为33144。今年又恰逢全国第六届“农运会”在我市举办,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教育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周”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早认真制定“安全教育周”的活动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确保“安全教育周”活动扎实开展。

二、各校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周”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橱窗、墙报、广播、板报、标语及召开座谈会、讲座、国旗下讲话、早会课等形式,结合学校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各校在“安全教育周”之际,要紧密联系主题,结合创办“平安校园”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张贴安全教育标语,编写安全教育手小报,观看安全教育图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要借助媒体深入报道开展“安全教育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三、各校“安全教育周”活动的开展情况,请于45日前将活动小结发布在中心网站上。

 

九都中心小学

2008321

编辑:陈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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