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都中心小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游泳安全教育的紧急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4月21日中午,我市发生了一起因学生私自下河游泳而造成2人死亡的严重事故,事故虽然发生在校外场所和中午学生到校之前,但它暴露出我市中小学学生的安全教育、自我防范意识以及家庭教育等方面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这起游泳溺水身亡的事故,给我们敲响警钟,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从中吸取教训,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五·一”长假即将开始,夏季也将来临,在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工作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为坚决严防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南委办发明电[2006]3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游泳安全教育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 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镇各小学都分布在山美水库库区,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从“4·21”事故中吸取沉重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讲话精神,以对学生、家长、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学校的各项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特别要注意抓好学生的游泳安全教育工作。要真正负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抓紧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侥幸心理。
二、要加强学生的游泳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制能力。各学校要在“五·一”放假前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讲安全、防事故”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近年来我市发生的学生游泳溺水死亡事故的事例,利用墙报、黑板报、班队会、小广播以及国旗下的讲话和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中小学生安全自我防范常识》、《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丛书》及学生安全避险知识等,对学生进行反复多次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生存、生活、自防自救和遇事处置能力。
三、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切实可行的游泳安全各种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做到有章可循,严格管理。各校都要认真做好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的再教育工作,要作出专门的规定,严禁学生在任何时候私自下到江河湖泊、溪边、水库游泳(或游玩),并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强制学生遵守,对违反者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取得学校、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共同搞好学校安全工作,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各校应在夏季来临之前,进一步完善与每位学生及其家长签订游泳游玩安全责任书,在“五·一”学校放假前,分发《告家长一封信》,告知放假时间及应注意事项,要求家长一定要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在假期中教育、看管好自己的子女,严防各种非正常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游泳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各校要有专人负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把游泳安全作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五·一”期间,各校要安排人员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都中心小学
200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