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平安南安”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
各小学:
现将南教综[2006]359号文《南安市教育系统关于贯彻落实市政法委开展以“百千万”活动为主题的建设“平安南安”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建设活动,并把活动总结于12月15日前发布在学区网站上。
九都中心小学
2006、11、28
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教综[2006]3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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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育系统关于贯彻落实市政法委开展以“百千万”活动为主题的建设“平安南安”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委政法委、宣传部、综治办以南委政法[2006]35号文件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调动我市广大师生参与建设“平安南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广大师生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形成全体师生人人动手的平安建设格局,推动我市教育系统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决定从11月15日至12月15日,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积极参与以“百千万”活动为主题的建设“平安南安”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南安”和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目标,按照以人为本、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要求,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普及社会治安防范知识,展现“平安建设”成果,努力实现师生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0%以上,平安建设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的创建热情,为建设“平安南安”“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 、宣传内容:
1.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大局和加强政法.综治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
2. 建设“平安南安”、“平安校园”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任务措施,以及创建“平安校园”的坚强决心,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全民平安建设意识。
3.各校在创建安全学校“平安校园”合格单位建设中采取的有效措施.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效。
4. 广大师生、群众参与“平安南安”“平安校园”建设的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 宣传法律法规及禁毒、治安、交通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法律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能力。
三.、活动内容:
为推动“平安南安”“平安校园”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提高广大师生对建设“平安南安”“平安校园”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市委政法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百场电影、千警访视、万人签名”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安排到各乡镇、社区巡回演出,各校要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四. 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迅速掀起建设“平安南安”“平安校园”宣传活动的新高潮,真正使系列宣传活动深入校园、年段、班级,大力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加活动,以利达到提高“三率”目标。
2. 加强组织领导。各校主要领导要加强对平安建设宣传月的组织领导,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精密部署,精心安排,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狠抓落实,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进行。
3. 创新宣传机制。各校要突出宣传主题,细化宣传方案,努力做到“十个有”:即有一名领导分管宣传工作,有一个宣传策划的工作班子,有一个有创意的宣传工作计划,有一个有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有一批相对固定的舆论阵地,有一个系列性的宣传活动,有一支专兼职的宣传队伍,有一批示范性的先进典型,有一个体现主旋律的舆论宣传导向,有一个高潮迭起.经久不衰的舆论氛围,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4 .注重宣传效果。各校宣传活动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采用板报、墙报、校园广播、标语等形式,积极发动和组织广大师生参加乡镇(街道)、社区组织的万人参与平安建设签名等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5. 做好信息反馈。各校在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做好信息动态报送工作,及时将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报送市平安办(传真:86387890电话:86367890)。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南安市教育局
200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