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教综[2008]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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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南安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意见
各中职学校、乡镇(街道)文化技术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小学,电大南安学院:
2008年,我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坚持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以“调整、创新、提高”为主题,主动对接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促进教育与经济进一步互动发展。
一、目标与任务
(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争取2008-2009年新增设2-3所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点或职业高中,复办南星职专;4所重点职校的校均规模达到1500人以上;招收职专新生7000人。组建市职教中心,发挥其引领和促进作用。对3所公办职校进行专业设置调整,争取于2008-2009年逐步撤并或整合1-2个重复专业,增设2-3个新专业。要创新办学模式,重点面向我市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积极探索与企业合作办学,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今年争取1-2家企业、行业协会与职校联办。加强职业教育实践实训基地建设,筹建1-2个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技术教育实践实训基地,探讨建立与对口行业、企事业单位合作的校外实践实训教育基地3-5个。实施学分制和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全面推行“双证书”制度。继续实行“订单”式教育与培训新模式。确保应届毕业生推荐就业率达96 %以上。
(二)着力发展成人教育。出台实施《南安市远程教育发展规划》,逐步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南安电大工作站以撤站建院为起点建成南安现代远程高等教育服务中心和南安社区学院,省电大梅山实验学院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和蓉中村构建文化先导型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创建南安现代远程开放大学,为广大市民提供终身学习机会。构建与南安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面向社会所有成员的全体、全程、全面的社区教育网络,有35%的单位成为学习型组织,有20%的家庭成为学习型家庭。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技术教育培训网络的作用,形成以市办职业学校、成人学校为龙头、乡镇培训中心为骨干、村级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的培训格局。开展实用技术教育短期培训1500期10万人次。
(三)重视发展民办教育。把社会力量办学重点引向职业教育,努力推进国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制、合作制等多种职业教育形式的发展。争取在水头镇探索引进社会资本,以联办共建的形式复办一所职业学校。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依法加强民办学校管理,新审批民办幼儿园6-8所,其他办学培训机构3所。争取全年民办学校的学历教育在校生数达3000人以上,培训结业1万人以上。
二、思路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发展合力,积极创设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按照《职业教育法》规定及《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逐步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职业教育发展工作。
二是不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设立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经费及扶助贫困生的专项经费,扶助贫困生完成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三是多方筹资支持中职学校面向全社会、多渠道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任教;出台优惠政策,培养和引进“双师型”教师,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形成教学特色,确保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各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逐步转变学生、家长的升学观念,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继续推行春季招收保送生工作,争取招生规模有新的突破,全市中职学校春、秋两季招生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五是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统筹协调,突出就业导向,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1、以调整促发展
一是调整办学布局。根据“规模调大、结构调优”的要求,依据区域经济特色和社会市场需求,从宏观上对各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布局结构调整,整合配置教育资源,通过合并、迁建等形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南星职专探索引进社会资本,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恢复举办职业教育;将鹏峰二中、洪梅中学、奎霞中学逐步转为重点职业学校辐射办学点或职业高中,解决办学布局不均衡的问题。争取把溪美中学校园并入南安职校,扩大南安职校办学的规模。选择在条件较好的南安职专(国家级重点职校)为办学主体,联合县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等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组成综合性、多功能、有较高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的县级职教中心,充分发挥其引领和促进作用。
二是调整专业设置。根据“专业调强、特色调明”的要求,逐步对3所公办职校进行专业设置调整。总体思路是:南安职专侧重发展方向定位于“综合类”,工业学校定位于“工科类”,红星职专定位于“文科类”。在巩固提高拳头、骨干专业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培植、发展一批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新专业。发展石材加工、水暖模具、鞋服设计等一批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新专业,聚力锻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烹饪等“专业品牌”。
2、以提高促发展
一要提高师资水平。鼓励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相关专业学位,提高学历层次,选派教师到高校、企业参加培训,提高专业素质。要建立健全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教师聘任、评估、奖惩办法和编制管理办法,建设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在企业和学校间有序流动。加强“双师型”师资建设,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要提高教育质量。完善实践教学目标、考核标准和学生实践制度,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完善“宽基础、活模块、学分制”的教学管理改革,积极推进课程设置改革,着重加强对春季班课程设置的改革力度,增强课程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实践性,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编写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的课本教材。适应市场需求,做大做强“精品专业”和“重点专业”。继续与高校联合举办五年一贯制的高职班,充分发挥重点学校的骨干示范作用,促进整体办学水平提高。
三要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促进学校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各职校要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安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试行)》(南教综(2005)81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并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狠抓落实,市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类职业学校进行教学常规检查。要依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指导意见》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范教学常规和学生实习管理;依照《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室建设标准》,促进中职学校加强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的建设,提高在校学生和受教育者的职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四要加强职业指导,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广泛开展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主创业能力。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就业指导和中介机构。为职业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便利条件。
3、以创新促发展
一要创新办学体制。各类职校要主动探索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法,使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相结合,职前和职后教育相结合,为学生(学员)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要实施学分制和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全面推行“双证书”制度;适应市场需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大校内办学机制的改革与管理力度。
二是创新办学模式。职业教育要走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路子,实行“订单”式教育与培训的新模式。要强化市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主导作用,研究解决合作办学的对象、模式及为校企合作办学提供的政策支持与经费保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鼓励和规范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措施和制度。要深化职业能力培养,进行实践教学改革。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实践实训基地建设,在南安职校、工业学校分别筹建国家级、省级职业技术教育实践实训基地;其他各职校继续走开放式建设的路子,探讨建立与对口行业、企事业合作的校外实践实训教育基地,以提高在校学生和受教育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要实施“专业奖励”制度,鼓励优秀初中毕业生选择就读急需、紧缺专业的中职学校,以满足我市产业发展对紧缺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三)加强体系构建,增强教育实效,努力推进成人教育延伸发展
1、积极开展远程教育,出台实施《南安市远程教育发展规划》,市电大以撤站建院为起点努力建成南安现代远程高等教育服务中心和南安社区学院,省电大梅山实验学院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和蓉中村构建文化先导型新农村为契机,实现创建南安现代远程开放大学,为广大市民的终身学习提供机会。
2、突破传统教育体系,努力构建与南安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面向社会所有成员全体、全程、全面的社区教育网络,构建完备的学校教育体系;构建富有活力的企业教育体系;构建适应市场需要的社会教育体系。使全市基本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
3、增强成人教育为“三农”服务的功能。镇、村两级文化技术学校要积极协调配合农业、科技、科协等部门,与农村各类专业协会、学会密切协作,广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村中小学实行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利用师资、教学设施、远程教育设备等教育资源优势,积极承担农民文化教育与技术培训的任务,构建市、镇、村三级实用型、开放型、学习型的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
(四)加强规范管理,加大扶持力度,着力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1、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成立由教育、卫生、安检、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于2008年上半年组织对全市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为我市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
2、积极探索和完善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模式,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举办高质量、有特色的职业教育机构。争取在水头镇探索引进社会资本,以联办共建的形式尽快复办南星职专。对新建、扩建的民办职业学校给予政策优惠。把民办职业学校的招生纳入全市职业学校招生计划,重视和加强民办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民办职业学校在引进人才、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
南安市教育局
二OO八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