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防控春季传染病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现将体卫艺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学校防控春季传染病工作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各园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九都中心小学
20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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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卫艺管理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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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防控春季传染病工作的通知 | |||||||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体[2010]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春季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麻疹、风疹、水痘、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各校一旦发现师生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或疑似传染病症状时,应立即向乡镇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同时向南安市教育局报告,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从2010年4月1日起,晨检情况暂停向南安市教育局进行“零报告”和“日报告”,今后将视疫情情况,必要时随时恢复该报告制度。
附件:闽教体[2010]7号.doc
南安市教育局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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