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都中心小学家长委员会组建方案
为了增强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意识,提高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和管理能力,使家长能适时地配合学校进行教育,构建一种适合学校及学生特点的三位一体管理即“学校--家庭--社会”协同管理的育人模式,根据南教政[2012]22号《转发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组建方案。
一、家长委员会机构的组建。
1.由各班各推荐1—2名,素质高、热心教育且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家长为侯选人,后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选出8名家长委员会委员。
2.学校召开家长委员会,让8名委员自行选出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其余5名为家长委员会委员。
3.推荐程序安排:班级推荐(6月1日前各班班主任上交推荐表)——学校研究决定(6月4日)——家长自荐(6月5日召开并成立家长委员会)。
二、家长委员会各成员的职责。
1.会长职责:提出家长委员会的年度计划和总结,协调各委员和家长之间的关系,使委员会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2.副会长:协助会长负责各方面的工作,受会长委托可以代理会长职务。
3.秘书长:会议文件的起草、记录以及委员、家长意见的搜集、整理和答复。
4.委员职责:配合各成员工作。
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会长、副会长和成员要分工明确,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三、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定期研究学校教育工作和家长学校工作,协助学校落实教育工作计划,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2.理解学校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并协助学校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负责联系学生家长所在的机关、工厂、社区等单位,发动这些单位的力量帮助学校,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学校发展。
4.及时了解、掌握学校教育教学的工作动态,收集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发展献计出力。协调家校关系,促进家校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解决矛盾,促进工作。
5.热心支持和参与学校的各项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6.协助举办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九都中心小学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