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国庆黄金周”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现将南安市教育局转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国庆黄金周”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泉教执〔2008〕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各幼儿园针对文件紧急通知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尤其要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确保过一个祥和、健康、愉快的“国庆黄金周”。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国庆黄金周”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泉教执〔2008〕17号)
南 安 市 教 育 局
泉教执〔200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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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国庆黄金周”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一年一度的“国庆黄金周”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及潘副市长的要求,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校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国庆黄金周”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2008〕1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各校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国庆黄金周”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稳定的责任,扎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结合开展落实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和管理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活动,把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学校的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不可有丝毫的麻痹和疏忽。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严防各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节前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通报有关情况。针对节日期间学生返乡、外出活动多,着重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以及治安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要针对我市江河湖海众多,气候炎热,对广大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要反复不断地告诫学生,不得私自到江河游泳或到危险水域游玩。要把严禁私自游泳作为一项学校纪律进行管理和规范,努力把我市居高不下的溺水伤亡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三、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学校开展的各种重大活动及外出集体活动,要按规定严格报批,制定好安全预案,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活动万无一失。
四、要加强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国庆节前,各地各校要对校园内的建筑物、教学设施、用电设施、防火、防盗措施等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要把校内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电教室、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认真排查和疏理,迅速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五、要加强家校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或有关现代通信平台,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和督促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节假日的安全工作,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六、要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地各校要严格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各单位和学校领导要坚持带班,增强值班力量,确保有足够的力量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泉 州 市 教 育 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国庆黄金周 学校 安全 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抄送:省教育厅安办、市委办、市府办、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