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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校兼职法制(综治)副校长的通知》的通知

2008年06月02日 00:00:00 访问量:391

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校兼职法制(综治)副校长的通知》的通知

各小学:

根据南综治委[2008]15号通知精神,为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中小学校良好的教学环境,现将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校兼职法制(综治)副校长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综治委[2008]15



 

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校兼职法制(综治)副校长的通知

 

南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市中小学:

为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中小学校良好的教学环境,根据中央综治委等六部门《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泉州市综治委《关于做好兼职法制副校长选聘、调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泉综治委[2007]21号)和市综治委《关于做好兼职法制副校长选聘、调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南综治委〔20072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九都镇各小学法制(综治)副校长进行调整,具体名单如下:

九都中心小学

黄晓峰

派出所教导员

彭林小学

新东小学

黄晓峰

派出所教导员

美星小学

吴少芳

派出所民警

林坑小学

方亮

派出所民警

和安小学

黄金刚

司法所负责人

 

 

九都中心小学

200862

编辑:陈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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