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小学:
现将南教综[2007]300号文《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九都中心小学
2007/11/28
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教综[2007]3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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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南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现将南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南森防指[2007]25号)转发给你们,各校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和安全用火的重要性;要加强对广大学生的组织和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五个一”教育活动,禁止师生一切野外用火(或携带火种进山),同时要积极做好火灾应急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广大师生员工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南安市教育局
2007年11月21日
附件:
南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南森防指[200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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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
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国有林场:
当前气候干燥,森林火险等级高,林地可燃物积累丰富,森林防火形势严峻,迫切需要进行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宣传教育更加重要。11月4日官桥镇岭兜村森林火灾就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上山玩火引起的。因而要求各地要开展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管理工作,加大对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力度,防止类似事件再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学校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中,要从保持农村发展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教育,在各类学校特别是林区的学校要扎实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将有关森林防火的内容纳入安全教育内容,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中小学生牢牢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成为宣传森林防火的生力军。
二、各地各学校要积极开展“五个一”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开展“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上一堂森林防火课”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队,深入林区山村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三、各地各学校要树立文明用火意识,加强管理,严防因学生玩火引发森林火灾。节假日期间,学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学生加强防火意识,禁止随意携带火种等易爆易燃物,随意用火、玩火;学校经报批后组织郊游、野外活动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禁止学生携带火种进山(或林地)游玩,禁止家长让孩子在林区上坟烧纸钱,燃放鞭炮。
四、中小学生、幼儿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关心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遇有自发扑救森林火灾的情况,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及时加以阻止。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