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都中心小学校务公开工作细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和校群关系,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学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良运行机制,学校实行校务公开。
二、收费公开。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市教委,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实行亮牌收费,填卡公布。
三、财务管理公开。学校财务收入,教职工福利分配方案,资金财产管理,财务支出等情况都要公开。
四、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校园建筑项目的确定与资金来源,施工队伍选择,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总造价,工程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公开。
五、计划生育管理公开。全体教职工及户口挂靠户的婚育,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申领生育计划证,申领独生子女证,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的处理等情况公开。
六、对教职工奖惩公开。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范围,对象、条件、名额、评选程序要求,评活动过程,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以及对违法乱纪教职工的处理等情况公开。
七、职称评审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包括任职条件,上级下达的职数,学校职称推荐组成员,量化评分标准,申报者名单,参评材料及考核情况,确定推荐上报人选等公开。
八、招生事务公开。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名单,保送生推荐,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条件和体检标准,各批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等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