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安 市 教 育 局
体卫艺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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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现根据我市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现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校要全面整合省、市下发的有关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各级各类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本校各项防控制度,统筹安排,全员动员,各司其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构筑坚实的防控体系。在此基础上,各校要建立本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档案,为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信息。
二、各校要严格落实每天晨检、午检和每日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走过场,摆形式和麻痹大意的现象。有条件的中学、各小学、各幼儿园要做到师生入校前逐一排检,在检查过程中对有发烧、感冒等异常情况的学生和相关人员要及时按照规定做好处置,并按既定程序逐级上报。
三、各校对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的学生,要坚持追踪及随访制度,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对甲型H1N1流感患者或疑似病例,学校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对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南安市教育局和乡镇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四、各校要认真落实环境卫生消毒制度,消毒工作由学校派专人负责,执行消毒任务的人员要做好防护。各校消毒工作一律不得让学生进行操作。凡消毒后的教室、办公室在师生进入前须提前30分钟开门窗排气通风,要确保师生进入后空气清新。
五、各校要按照南安市教育局的要求,全力做好每日晨、午检上报工作。日报告时间:每日上午10:00前;问题报告时间:即时报告。
南安市教育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