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教综[2008]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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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教明电[2008]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校应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密切关注在建项目的建筑安全、危险校舍及其他安全隐患情况,做到预防在先,防范未然。
二、各校要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天气情况,做好自然灾害防御应对工作。
三、各校要加强值班巡查,要有学校领导带班,发现险情、灾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并报告市教育局,值班电话,86367800,86367812,86367832;传真:86367809。
南安市教育局
200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