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及“五一”黄金周
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近期和“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现将南教综[2007]96号文《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及“五一”黄金周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和泉教执[2007]10号文《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及“五一”黄金周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九都中心小学
2007年4月30日
附:1、南教综[2007]96号文《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及“五一”黄金周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泉教执[2007]10号文《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及“五一”黄金周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教综[2007]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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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及“五一”黄金周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近期和“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现将泉教执[2007]10号文《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及“五一”黄金周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贯彻,遵照执行,并将学校“五一”值班表于4月2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jyj6367****@126.com。
南安市教育局
2007年4月26日
抄送:泉州市教育局,南安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文卫委、市安监局,市分管领导,存档
泉州市教育局文件
泉教执〔200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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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及“五一”黄金周
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管各高校、市属各中专学校、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今年以来,省教育厅继续对我市教育系统下达学校安全控制指标,我市已于日前召开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下发了《2007年泉州市学校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学校安全控制指标下达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校。在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仍然严峻,今年以来,我市已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14起15人(其中溺水1起1人,凶杀1起1人,交通事故6起7人,自杀2起2人,其他3起3人,校园内死亡1起1人),特别是近期学生交通事故频发,必须引起各地各校的高度重视。“五一”黄金周将至,夏季即将到来,学生溺水和交通伤亡事故将可能逐渐增多。为切实做好近期和“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稳定的责任,扎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结合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把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学校的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不可有丝毫的麻痹和疏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各项规定,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严防各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近期及“五一”黄金周之前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通报有关情况。针对节日期间学生返乡、外出活动多,着重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以及治安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要针对我市江河湖海众多,气候逐渐炎热,我市去年学生溺水死亡现象突出等特点,对广大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要反复不断地告诫学生,学习游泳必须在家长陪同或由学校统一组织下进行,不管在学校还是在家中,都不得私自到江河游泳或到危险水域游玩。要把严禁私自游泳作为一项学校纪律进行管理和规范,努力把我市居高不下的溺水伤亡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三、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学校开展的各种重大活动及外出集体活动,要按规定严格报批,制定好安全预案,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活动万无一失。
四、要加强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五一”节前,各地各校要对校园内的建筑物、教学设施、用电设施、防火、防盗措施等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要把校内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电教室、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认真排查和疏理,迅速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五、要加强家校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或有关现代通信平台,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和督促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和节假日的安全工作,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六、要加强“五一”期间的值班工作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地各校要严格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各单位和学校领导要坚持带班,增强值班力量,确保有足够的力量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我局已于日前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报告制度的通知》,严肃了事故的报告纪律,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管、市属、市直各学校的“五一”值班表请于4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电传22782905。
泉 州 市 教 育 局
二OO七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安全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委教育工委、市公安局、
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