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九学[2008]第27号
九都中心小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
各小学、幼儿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省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和我市“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促进各小学、幼儿园落实好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南政文[2008]179号《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教执[2008]13号《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南安市教育系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小学、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学校创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对各小学、幼儿园进行安全工作级别评定,抓巩固、抓提升以及督促整改等措施,促进学校自觉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抓好安全隐患整改,有效防患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我校安全管理水平。
各校、各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学校在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师生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管理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得到较好的落实。
二、工作步骤
“三年行动”分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级别评定(2008年8月—2008年12月)
(一)自评(2008年8月份)。各小学、幼儿园对照《级别评定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九都镇人民政府申报,由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评。
(二)市评(2008年9月份),市教育局组织对乡镇初评为B、C级的学校进行复核确认。
(三)对初评为A、D级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会同市安监局进行现场复核确认。
第二步:分类整改(2009年1月—2010年6月)
总体要求: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抓限期整改,D级给予黄牌督办。
(一)级别评定后,中心小学将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对评定为A级和B级的小学、幼儿园要抓好巩固和提升工作;对评定为C级的小学、幼儿园要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报中心小学审核;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D级单位),由政府黄牌督办;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学校,要邀请有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整改有效落实,整改结束后再报中心小学进行评估。
(二)各小学、幼儿园安全级别评定实行滚动管理,依单位安全现状变化而改变级别,被评定为C、D级的学校,整改后可向中心小学、镇政府及市教育局提出级别变更申请,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调整确认。
第三步:考核验收(2010年7月—2010年12月)
从2010年7月开始,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小学、幼儿园开展“三年行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通过开展第一轮“三年行动”,我镇小学、幼儿园安全级别总体上要达到:A级单位占总数的20%以上,B级50%以上,不存在D级单位。各校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安全现状进一步好转,确保实现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度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从2011年起,组织对各小学、幼儿园进行新一轮级别评定,滚动管理,有升有降,常抓不懈,以此推动全镇学校安全工作不断上新的水平。
三、级别评定
㈠ 学校安全生产级别
按照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分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A级:“八个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达到900分以上的;
B级:“八个方面”的要求基本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
C级:“八个方面”的要求落实不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699分以下,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D级:经现场评估,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㈡ 评定程序
1、自查自评:各小学、幼儿园对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后,报中心小学和镇政府。
2、初审分类:镇人民政府根据各小学、幼儿园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初审,并报市教育局。
3、复核确认:根据镇政府初评情况,市教育局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初评为A、D级单位的,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安监局现场复核确认,同时报告市政府。
四、约束措施
被评定为C、D级的学校,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督促整改。
1、取消“平安校园”、“文明学校”评选资格;
2、取消“安康杯”评选资格;
3、取消各级劳模评选资格;
4、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中心小学决定成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小学、幼儿园开展“三年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我中心小学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黄志明
副组长:刘堆衿
成 员:李仕良、黄青火、黄哲峰、陈永欣、陈泽源
陈建元、沈金展、黄乌治、郑友亮、柯进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永欣
各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
(二)严格落实责任。“三年行动”的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各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工作标准,做好自查自评,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导致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事故多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追究责任。
(三)搞好舆论宣传。“三年行动”期间,各小学、幼儿园要指定一名信息员定期或不定期向中心小学网站进行工作进度、成功经验、典型事迹等信息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南安市九都中心小学
二00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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