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小学:
现将南教综[2007]224号文《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并把排查情况于9月20日发布在中心网站“各校简讯”专栏上,把排查统计表于9月20日交学区办公室。
九都中心小学
2007年9月5日
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教综[2007]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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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幼儿园):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教安组[2007]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落实责任,全面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和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工作环境和学习生活环境。
各校要将安全排查情况于9月3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及统计表(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汇总)报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市教育局将在9月中旬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的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整改,迎接泉州市九月下旬对我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检查工作。
以上通知,请贯彻执行。
附件:
南安市教育局
200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