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九学[2007]第 25号
九都中心小学关于建立学校安全目标责任考评制度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南教综[2007]119号文《关于建立学校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九都中心小学学校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对照考评标准,明确工作目标。
各校要按照《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的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显著的教师、班级在评优评先要给予优先,对履行职责不力,重、特大事故突破指标或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责任事故的,要严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造成师生死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扎实开展工作,做好年终考评。
根据《九都中心小学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附后),每年的12月份,各校要对各处室、各班科任老师的安全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的考核评议。考评工作以总结、自评和检查三种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撰写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机构队伍、经费投入、工作开展、隐患整改、师生非正常死亡情况、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既要认真总结工作成就,又要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做到内容详实,条理清晰。
2、对照标准自评。各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认真客观的自评。自评得分情况和总结材料于每年12月25日前报中心小学办公室。
3、组织检查评比。在各校总结、自评的基础上,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性的考核评比,考核评比结果将在期末工作总结会议上进行通报。
三、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校园平安。
各校要不断加强综合监管和协调力度,对各处室、各班科任老师学校安全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分析、情况通报、检查督促等制度,不断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确保学校安全目标责任的顺利完成。
附: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
九都中心小学
二00七年六月五日
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
项目 |
考核 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评分 标准 |
考核 方法 |
自评分 |
考核分 |
一 工 作 制 度 责 任 目 标 |
组织 领导 20分 |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机构、队伍和专项经费“三落实”。 2、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安全工作会议,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3、有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4、校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领导带队检查安全工作,隐患整改比较落实。 |
每项5分,不符合要求的配情扣分 |
听取汇 报查阅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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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15分 |
1、安全控制指标和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班科任老师。 2、学校建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适当组织演练。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
每项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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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署 与 落实 25分 |
1、安全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2、经常开展安全工作监督和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重视安全投入,技防水平不断提高。 3、认真贯彻上级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文件传达及时,会议精神贯彻到位,并抓好落实。 4、重视安全教育,有部署、有措施,认真抓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消防安全宣传日”等专项教育活动,师生安全意识较高。 5、抓好安全工作队伍建设,抓好安全培训工作。 |
每项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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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综合治理20分 |
1、“平安校园”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2、主动协调公安、工商、卫生、文化等职能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有关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齐抓共管局面形成。 3、滋扰师生人身财产和生命安全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明显减少。 4、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师生满意率达90%以上。 |
每项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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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20分 |
1、认真落实安全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无瞒报和迟报现象。 2、坚持原则,认真做好善后工作,有关负责人能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认真落实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举一反三进行安全检查和教育,对所属单位的不规范行为及时通报。 4、各类事故调查处理资料保存完整,及时归档。 |
每项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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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考 评 资 格 认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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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师生死亡责任事故的; 2、瞒报事故2起或迟报3起的。 |
取消考评资格 |
有关部门鉴定 年终汇总统计调查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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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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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工作经验被上级机关简报或媒体刊用,广播电视专题报道,国家级每篇加5分,省级每篇加3分;短讯国家级每篇加3分,省级每篇加1分。 扣分:1、受上级通报批评的,国家级通报每起扣5分,省级通报批评的每起扣3分;2、校园内非正常死亡超指标1人扣3分; 3、发生因管理不善,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犯罪的案件的每起扣3分; 4、师生死亡事故瞒报每起扣5分,迟报每起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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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工作核对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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