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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2009年03月27日 00:00:00 访问量:382

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今年3 30日,是第十四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30日至45日,是第二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时间,主题均为“加强防灾减灾,创建和谐校园”。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活动的有关要求,现将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认真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南教执[2009]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教育活动结束后,请各校于47日前将教育活动工作总结发布在中心网站“各校简讯”专栏上。

 

九都中心小学

 

00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教执[2009]8



转发关于认真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泉教执[200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教育活动结束后,请各校于48日前将教育活动工作总结报送我局执法检查科。联系电话:86367832,邮箱:jyj6367****@126.com
   
附件:《关于认真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南安市教育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泉州市教育局文件

泉教执〔20097

                                                                              

关于认真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

“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3 30日,是第十四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30日至45日,是第二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时间,主题均为“加强防灾减灾,创建和谐校园”。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活动的有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落实全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入抓好我市学校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市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开展第十四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第二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活动的领导。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学校安全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起学校安全教育的领导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摆上学校议事日程,作为学校安全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争使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认真总结去年来各地各校开展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的经验和不足,充分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的契机,把学校安全教育推向新的高潮,并把这一主题活动贯穿于全年学校安全工作的始终。

二、要认真制定安全教育方案。各地各校要根据“加强防灾减灾,创建和谐校园”安全教育主题,紧密结合本校实际、结合学生认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明确安全教育目标、组织领导机构、教育活动措施、实施方法步骤等,确保主题教育活动有人抓,不脱节。要围绕安全教育主题,认真分析本单位安全工作现状,特别要针对防震、预火以及校园伤害、拥挤踩踏、交通、溺水、煤气中毒等事故的薄弱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认真确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重点,使安全教育主题紧扣,有的放矢。

三、要大力营造安全教育氛围。安全教育活动前,各地各校要举行安全教育启动仪式,做好宣传教育发动工作,营造安全教育活动氛围。安全教育活动中,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使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校报、墙报、挂横幅、警示牌以及班会、团队活动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向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在开展“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六个一":即校门口醒目处张挂一幅宣传标语,举行一次以“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举办一场安全知识教育讲座,观看一部安全教育片,出一期(校、班、队)墙报,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要针对以往我市中小学生交通、游泳事故频发的态势,重点抓好道路交通,预防溺水、饮食卫生等内容的教育,结合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和落实教育系统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同时,要广辟教育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区、家长共同参与,广泛关注、大力支持学校安全教育,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工作网络。要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本地本校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安全教育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要持续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各地各校在扎实抓好主题教育活动的同时,要针对防震、防火、交通、溺水、拥挤踩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击、地震等气象和地质灾害事故发生的规律与特点,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活动,尤其要主动与地质、气象和消防部门联系沟通,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紧急疏散和逃生演练,不断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防范能力。

为给广大师生提供更丰富的教育资源,教育部已制作了《春季开学后中小学安全教育专题片》挂在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上,各地各校可登录下载并组织学生收看和学习。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常见自然灾害安全防范手册》也是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很好的参考书籍,各地各校可自行与该出版社联系。

“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活动期间,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赴各地各校检查、指导。教育活动结束后,请各地各校于410日前将教育总结报我局执法检查科。  联系人:李永忠   电话:22782905   邮箱:a91321g****@sohu.com

 

泉 州 市 教 育 局

 

      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安全教育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8

 

编辑:陈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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