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
现将 南委教[2010]27号 《关于印发2010年南安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九都中心小学
2010.5.21
南委教[2010]27号
关于印发2010年南安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2010年南安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南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南安市教育局
2010年5月17日
2010年南安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0年我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按照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和南安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解决学校现代化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检查,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今年要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狠抓党的政治纪律。协助抓好党的政治纪律,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发表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背离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防宗教组织对学校的渗透,严禁校内组织宗教活动。
2、全力维护教育稳定。建立健全舆情信息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思想理论动向和校园舆情动态,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各校既要积极引导教师群体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又要强调纪律的约束力,不得以任何理由罢课、不上课,或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一旦发现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强化监督,完善机制,全面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3、强化教育经费监管。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规范和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落实情况、中职生生活补助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平调教育经费,严肃查处套取国家教育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和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全面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4、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大对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后勤服务中心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干部人事、行政审批、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工作的监督,强化对各级各类考试、招生全过程以及重点岗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教育和监督。深化教育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进一步完善建设修缮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制度规定,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5、大力推行校务公开。按照《2010年南安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把校务公开纳入学校各种评比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工作水平。落实校务公开运行、督查、点评“三大机制”建设,推动校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将开展创建校务公开示范单位活动,评选表彰校务公开示范单位。
6、着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深入查找政风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教育乱收费问题。开展面对面评议,今年评议重点是规范教育收费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督促学校落实整改、加强管理。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倾听群众的呼声,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教育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促进我市教育和谐发展。
三、深化教育,引领风气,着力促进教育系统人员廉洁从政从教
7、深入开展廉洁教育。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把反腐倡廉列入学校业务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系统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引导师生不断规范自身行为,培养良好品行。积极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等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
8、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作风建设年”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预期实效。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深入破解“熟人经济”,倡导求真务实作风。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受理对机关作风方面的投诉,对机关执行力、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从政等问题开展重点检查。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视情形给予有关人员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效能告诫、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9、严格执行廉洁规定。今年要着重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坚持以学促改、边学边改,着力解决教育系统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认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洁自律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放任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违规插手学校建设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行为。
10、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的要求,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立师德、强师能、培名师、增活力四大工程,达到“广大教师受教育,办学质量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一目标,以教师特有的人格魅力、学识魅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学生、家长、社会的尊重,树立起教师和教育的良好形象。针对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有效办法,重点加强中小学校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严字当头,强化整治,进一步规范各项教育收费工作
11、完善中小学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对中小学财务收入、支出、资产、财会队伍建设、审计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范性要求,督促学校严格经费管理,理顺中小学财务管理体制,完善中小学校预算管理。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基础性工作,规范资金支付程序,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12、严格规范七项收费。①规范民办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督促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及时向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加大民办教育收费情况检查,督促其按审批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②规范教辅材料收费。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发行,严格执行“市审读推荐,县(市、区)责任管理,学校确定版本,学生自行购买,有资质的发行单位上门服务”的运行模式,着力解决教辅材料散滥、强制征订等问题。③规范补课行为。严格执行“除报经批准的初、高三毕业班周六和高二暑期可组织适当的‘培优补差’外,其他年级学校一律不得补课”规定,严禁教师在校内组织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④规范服务性收费、代办收费。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服务费不得在学期初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也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坚决纠正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牟取利益问题。今年教育部、省教育厅将分别出台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各校要严格执行。⑤规范择校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严禁达标高中招收“寄读生”、“借读生”、“旁听生”等;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借读费。⑥规范学生托管收费。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统一托管标准,维护托管秩序,推广托管试点经验,整治违规托管行为。⑦规范幼儿园收费。省教育厅将联合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各校要严格执行,加强督促,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幼儿园上学贵的突出问题。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在适当时候组织专项检查。
13、持续巩固规范校创建成果。要在持续巩固收费规范校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力量逐校审核,一校一评,认定是否有乱收费行为,做出评估结论,并向社会公示。凡2007年以来没有群众举报、未发生违规收费行为的,评为2010年度教育收费合格校;2007年以来发生违规收费但认真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违规收费全部退还学生的,列入2011年度教育收费合格校提名。下半年,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各学校创建工作进行抽查。
五、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查案惩处在教育反腐工作中的治本功能
14、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办理人民群众和师生的来信来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利益。加强建章立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查办、转办、催办、上报、立卷归档等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结果。
15、重拳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加大教育乱收费的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手软。配合泉州市开展跨县(市、区)交叉办案,加大对涉及教育乱收费信访问题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予以全市通报。凡是新发生的乱收费问题,无论校长是否决策、是否知情,都要给予其严肃处理,直至给予行政撤职以上处分。
16、突出办案工作重点。结合教育系统实际,严肃查办发生在教育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案件。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加强案件信息管理,推进查办案件方式方法和工作创新。
17、增强办案工作实效。严格执行“一案两报告”制度,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定期对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发案原因和发案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
六、深化改革,落实责任,构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长效机制
18、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各项改革和政策措施中,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解,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理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次评定、考核情况通报、考核结果运用等制度。今年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开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专项检查和点评。
19、创新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特殊类型招生、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后勤服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创新,加快构建符合本地本校实际的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建立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和惩处机制。
20、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认真总结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南委编[2009]12号文件要求,设立市教育局监察室,落实监察室专职干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真正锻造一支乐于奉献,甘于淡泊,经得住诱惑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