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九都美星小学2012年秋季收费
校长公告
根据南安市物价局、南安市财政局、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南安市2012秋中小学课本费标准的通知》(南价[2012]54号)规定,2012年秋季,本校除收取推荐用书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都美星小学
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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